【锁】 【精】 尾戒——喵小妖
一
2013年夏,我丢了我的第三只尾戒,在与薛邵禹分手的第三个月零一周。
手是我对自己最满意的身体部位,纤细,白嫩。我一直觉得薛邵禹能那么快跟我表白是因为牵起我的手时,被那种柔软所触动。而我有个特殊的习惯,就是喜欢在小指戴戒指,人们说,在小指上带戒指代表独立,单身和孤独,而我,只是单纯的觉得尾戒更漂亮。
在与薛邵禹一起的日子里,我终于摆脱了这个多年来的习惯,因为他说,安夏夏,你带着尾戒招摇撞市,就像在跟别人宣布,我是单身,快来泡我,你现在是我的人。
虽然我对他用“泡”这个词感到有一丝不爽,但是听到最后那句,你现在是我的人,我还是听话的把尾戒乖乖摘掉了。
我喜欢这种霸道而不失温柔的情话,只是后来想起这句话,总觉得多了点什么。你现在是我的人,为什么要加“现在”呢,真的仅仅是“现在”吧,无关以后,无所谓将来。
在跟薛邵禹一起的日子,我把我的尾戒小心翼翼的用小纸袋包好,码在我的首饰盒里,我不舍得扔它们,它们像是变成了古时的节妇,在夫君*后就不再抛头露面,与世隔绝,在暗无天日的角落,华发繁生。
但是在与薛邵禹分手之后,我还是再次让它们重见天日了。它们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,似乎落了经年的灰,它们象征着过去一年千疮百孔的爱情,轻轻拭去那些灰尘,仿佛在擦拭流着血的伤口。
如果早知道爱情会流血,我就不爱了。
二
遇见姜琛的时候,我正带着我的第四只尾戒与这个世界叫嚣。
那晚我穿着性感的包臀小可爱,化着浓重的紫色烟熏妆,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,带着我的小尾戒在酒吧招摇撞市。喝酒,拍桌子,抽烟,吹口哨,笑得跟个**似的。
“埋单!”跳够了,玩累了,我甩下两个字抓起包就离开了。
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名字有我最喜欢的顾漫的《何以笙箫默》中“千年修得何以琛”的琛字,我估计连他的名字都不会记住。当然,我也并不指望我们还能再见面。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,朋友借口说让我陪同参加一个聚会,却是精心安排的一场相亲,美名其曰填补我内心的寂寞与空虚,陪我走过漫漫剩余人生路。貌似大家都激情澎湃,渴望解救别人。可安夏夏是谁,一个薄情寡淡,敏感傲娇的女人,怎么会接受这种居高临下**裸的挑衅。我不需要爱,更不需要这种同情似的怜悯。
我的痛是我自己的事情,我要让他们自己愈合,不要别人来插一脚。哭过了,笑过了,痛过了,我才会遗忘。
只是在第二天酒醒之后才发现,我小指的尾戒又莫名其妙的消失了。我找遍了所有的能找的地方,依然无所获。
望着空空的手指,突然失声痛哭,夏日的阳光温暖,躲在空调房里的我却感觉如此的寒意。
三
当那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,我依然在这个小城市忙碌的徘徊。我告诉自己,如果你觉得一个人会过得很好就好好一个人过。于是我朝九晚五的工作,我熬夜喝咖啡码字,我依然喜欢在小指带尾戒,虽然丢了一次又一次,但它仍然能让我在看到我的倔强表现为一种具象的事物而感到满足。
也或许,我不再只单纯的因为它的漂亮与习惯,而是借着它小小的翅膀来自欺欺人地向接近我的人宣布,我此时很享受单身生活,不要浪费时间追求我。
秋风第一次扫过这个城市,叶子终于落满街。我踩在满街的落叶上,仿佛感觉自己跟脚下的叶子一样在瑟瑟发抖。
抬头,是一张熟悉又模糊的脸庞。
“姜先生?”我脱口而出。
我看到他愣怔了一时,又转而冲我礼貌的一笑,“喊我姜琛就好。”可是仍然掩饰不了眼神的惊诧,仿佛要将我看透。
我低头看了自己一眼,终于理解姜琛脸上写着的诧异。当时,我素面朝天,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,上身一件套头的男士宽松毛衣,头发松散的绑在齐肩的位置上,小指是我最爱的尾戒。
在姜琛一句去喝点东西吧,我就顺从的跟着他去了。或许那时的我只是想找个遮寒的地方,刚好,姜琛出现了。刚好,他说跟我走吧。
“哪个才是真正的你?”
我笑了,我又何尝不想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。工作上,我可以化着精致的妆容,有条不紊,个性独立,生活中,我可以小鸟依人,楚楚可怜,酒吧里,我可以风情万种,魅惑众生。可是,又有什么用呢。薛邵禹他不爱,他不爱我。他说离开就离开,说消失就消失,说不见就不见,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。
我一定是激动了,所以才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。幸好,姜琛没有嘲笑我,幸好,姜琛只是摸了摸我的脑袋,说找个地吃晚饭吧。
四
发泄了自己的情绪,又赢来一顿免费晚餐,我为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感到窃喜,却不曾想接下来的不可预知。
从洗手间出来的一刹,一场电影在我眼前迅速开演,女主搂住男主的脖子,男主在女主嘴上落下轻轻一吻,他们手上无名指的情侣钻戒晃得人眼睛发疼,男主手上提着一个小巧精致的蛋糕。这么老套的剧情,导演有没有脑子。我津津乐道的用一切烂俗的语言去批判这部脑残剧,男主却忽然径直冲我走了过来。
“夏夏,你还好吗?”
在那一刻,我仿佛看见整个世界崩溃在我的面前。大脑缺氧的窒息,却硬撑着自己镇定自若。说离开就离开,说分手就分手,冠冕堂皇的理由下,也不过是为了掩饰黑暗的小三,现在却还一本正经的问我好不好。看着薛邵禹那副曾经熟悉现在却如此厌恶的嘴脸,我真想一巴掌抽下去。事实上,我也确实这么做了,手掌在空气中凝固了片刻,却转向了他旁边的女人。随着“啪”的一声响,随之传来了女人的哭天喊地,以及回击过来的一巴掌,却适时的在空中停住了。
只是,拦住那一巴掌的不是我期待中的薛邵禹,而是久久见我没回去,赶过来的姜琛。
姜琛扶着我的肩,带我逃离这个是非之地,我多想再回头看一眼薛邵禹现在的表情,嘲讽?惊讶?悔恨?只是我再没有勇气去回头,我怕我满脸的泪水瞬间暴露了我的脆弱。
我把姜琛赶走,让自己在这个夜里尽情的放肆。我守望了一座永恒的碑,以为失去的终有一天会回来,可这美丽虚幻的如同海市蜃楼。我的骄傲,我的倔强,我的自尊,在那一晚消失殆尽。
五
小城的秋天总是来去匆匆,在我还没有适时的调整好秋天的寒意,冬天的刺骨已经先行侵略了我的身体,我不喜欢穿那么多的衣服,所以我总是冻得瑟瑟发抖。
姜琛伸出长长的手臂在背后环抱住我,在我耳边喃喃细语,夏夏,让我来照顾你好吗?温热的呼吸,差点让我沉浸于他温暖的怀抱。
“你敢爱我吗?”
“你敢让我爱,我就敢爱。”
“哪怕我的心里装着别人?”
“我会一直陪着你,忘掉,直到痊愈。”
我不是故意动姜琛的东西,只是包里那个包装盒子太耀眼;我是真心不想走得那么突然,只不过无意间看到了盒子里的钻戒。
我一直没有告诉姜琛,碰到薛邵禹的那天晚上,我将姜琛赶走之后,薛邵禹来找我。喝醉的他一直抱着我哭,一直说爱我,一如之前在一起时的温柔。
他说他要结婚了,可是他爱我远远超过新娘,他说离开时我是最痛苦的事情,可在一起,我的骄傲,我的倔强让他无法驾驭,他说他想结婚生孩子,而我近期远远没有这个打算,他说他想要的我给不了,就像他不喜欢我带尾戒,我却从来不舍得扔掉。他说,有些女人,会让人觉得,不舍得对她不好,然而,这个女人,却总是得不到她一直盼望着的好。他说我就是那个女人,不管他做任何的努力,我仍然是那个我。
那晚的最后,天空飘起了雨,雨水很轻易地就捣碎了他曾经给过我的所有承诺。
生命中,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。有些遗憾,注定要背负一辈子。我无法预见姜琛将钻戒给我时我会有怎样的反应,我也不敢想。所以,我匆匆逃离了这座城,就像不曾来过。
六
我像一只候鸟一样迁徙到属于自己的城,除了有些仓皇,并无其他。我做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,写着自己喜欢的文字,想着曾经喜欢过的人。我书桌的一旁全是姜琛给我寄来的明信片,CD,以及各种书。我写一些杂乱的*血小说,姜琛是我唯一的读者。他会揣度我每一句话所想表达的感情,感受我的喜怒哀乐。我说,姜琛,你是我最好的朋友,永远都是。我看不到电脑那边他的表情,只看到那一个“好”字从电脑屏幕像是蹦出来般,搅着我的心。
我不曾说起,其实我瞒着姜琛偷偷回过那座城市。薛邵禹的婚礼,看到新郎拉着新娘的手,以及新娘微微隆起的小腹,我终于知道自己输得一塌糊涂。
世界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洞,它们交叉着,又分离着, 当你从一个出口出来,就很难再找到它的入口。而现在的我,只是想找一个全新的入口,面对我全新的人生。
七
又是一年飘雪,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羽绒服里,身旁的姜琛笑得像个孩子。我摘掉了自己的尾戒,取而代之的是无名指一只似曾相识的钻戒。
姜琛说,这只钻戒,迟到了整整一年。
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