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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天直之*:“截访”当禁

杨天直之*:“截访”当禁!

杨天直*了,*在在四川老家岳池县的广岳大道路边。

据披露,在此前的59个小时中,这个68岁的老人在国家信访局附近被多名截访者带上车后,不给吃不给喝,且遭遇了戴手铐、胶布裹小腿、封嘴等虐打。

17日,国家信访局就此表态: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,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干扰和阻碍群众正常信访行为,一旦发现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前不久,**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其中提到,因决策失误、工作失职,损害群众利益,导致信访问题产生,造成严重后果;改进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六种情况,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,涉及的个人责任,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。就杨天直之*,显然,当地信访部门的责任不容推卸。




其实,《信访条例》早已明确规定,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。”对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“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。国家信访局此番重申信访人的合法权利,恰恰是因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,公民的信访权利往往处于一种悬置状态,诸如利用截访牟利、限制信访人人身自由等乱象多有发生,且因其与政府行为夹缠不清,往往不了了之。

特别是,在“事儿”没有闹大,或者没有出现杨天直之*这样的“极端恶**件”之前,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被激活,公民依法信访的宪法权利很难落到实处。

这其中,确如国家信访局已经指出的,一些地方存在“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法治观念淡漠、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、严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等问题”,具体表现就是不从源头解决经济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,反而以截访、销号等“终端控制”的方式,阻断民众与上层的信息沟通,杜绝下情上达、社会监督,以此来粉饰地方太平、化解治理危机。

杨天直对当地高速公路赔偿款去向不明有质疑,怀疑已被镇上官员、村干部侵吞,并逐级向上反映,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。其之所以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,也并非直接越级上访,而恰恰是因为此前接访的县市省均不解决问题所致。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给点力、负点责,相信问题就会在原地化解。

不去追根溯源,直面问题,却把心思都花在封堵上,甚至搞什么“服务**”,滥支公共财政,任由安徽籍人士非法截访,这已不止是“法治观念淡漠”,而是违法行为了。

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,没有纵容就没有疯狂,试问,那几个安徽的不法分子再猖狂、牟利心再强,若没有当地政府这个“金主”当靠山,敢随便予取予求、虐打老百姓吗?

此外,“杨天直之*”也与当下信访体系中某种压力机制有关。尽管此前国家已取消对各省市的信访排名、通报,但央地之间、上下级之间“点对点”的通报,以及信访约谈制度依然存在,信访“硬杠杠”的威慑力并没有完全消除。



加之,一些地方政府对于“逐级接访”的制度安排并不热衷,很多问题本来地方政府就是当事人,正是地方政府的滥权行为激起了民众的不满。以杨天直所反映的高速公路赔偿款而言,从这些年曝出的一个官员贪腐案例中,类似款项分配不公、贪污挪用等所在多多,这又如何能够“把矛盾化解在当地”?

可见,在地方不靖、权力缺乏约束的语境下,“进京”仍是不少民众维权纾困的重要心理安慰。

有鉴于此,一方面,必须旗帜鲜明地重申公民的信访权利,切实畅通公民依法反映问题、表达诉求的渠道,禁止各级政府以任何理由与方式堰塞民意、拒访截访;另一方面,在严厉打击具体的截访执行者、以刑律处置的同时,也要揪出隐伏在截访者背后的指使者、买家,务求实现全链条的追责,而不能像此前打击“黑保安公司”那样,只查保安,而轻轻放过主使者。

而从更开阔的视野看,也应该从根本上强化各级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,严格落实工作责任,该哪一级处理的决不能推诿。接访到位了,则截访自然失去了目标。

铁甲依然在 2016-11-18 20:32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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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顶】 在国家信访总局门口,在堂堂首善之地,在郎郎乾坤,屡屡发生非法绑架拘禁信访人员,你信访总局就没有责任? 铁甲依然在2016-11-18 20:36:08
1 楼. 在国家信访总局门口,在堂堂首善之地,在郎郎乾坤,屡屡发生非法绑架拘禁信访人员,你信访总局就没有责任? 铁甲依然在(2016-11-18 20:36: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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